机动车驾驶证补证
驾驶证遗失需补证的市民,携带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两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及身份证原件、原驾驶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也可在车管所免费体检)前往车管所。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机动车驾驶证补发申请表》,在缴纳驾驶证补发费用后,即可领取新版驾驶证。
办理条件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申请人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押、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的情形。
所需要件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
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
办理指南
1、申请人在车管所现场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代办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领取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遗失声明》;
4、缴纳相关费用;
5、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单位:长春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各区、县车辆管理所)(http://www.ccga.gov.cn/ga/1/tindex.shtml)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
电话:0431-87088722 0431-87088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