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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管委会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第一批)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办理部门

原申请材料

提出告知承诺制需提交的材料

可承诺材料(容缺)

承诺提交时间

适用条件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主项

子项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房屋建筑工程

行政许可

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
依法招标发包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直接发包的工程,提供《工程直接发包情况告知表》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政府采购的工程,提供《采购任务通知书》(若无《采购任务通知书》提供《采购计划表》)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
4.
相关部门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
委托工程监理的,提供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依法招标发包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直接发包的工程,提供《工程直接发包情况告知表》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政府采购的工程,提供《采购任务通知书》(若无《采购任务通知书》提供《采购计划表》)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
4.
相关部门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
委托工程监理的,提供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1.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的承诺书;
2.
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承诺书;
3.
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项目开工前

全程在《吉林省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中申报的项目

(一)对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承诺情况的监督检查。审批部门应当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一个月内对建设单位履行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承诺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承诺情况的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首次监督检查时,核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健全、满足相关要求。
(三)对逾期未完成相关事项或未履行承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要求,将申请人不履行承诺的行为列入不诚信信息,推送省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取消其“以告知承诺制申办行政审批”的资格。对情形严重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实行联合惩戒。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
依法招标发包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直接发包的工程,提供《工程直接发包情况告知表》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政府采购的工程,提供《采购任务通知书》(若无《采购任务通知书》提供《采购计划表》)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
4.
相关部门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
委托工程监理的,提供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6.
掘路、占道许可手续(涉及掘路、占道的需提供)。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
依法招标发包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直接发包的工程,提供《工程直接发包情况告知表》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政府采购的工程,提供《采购任务通知书》(若无《采购任务通知书》提供《采购计划表》)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
4.
相关部门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
委托工程监理的,提供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6.
掘路、占道许可手续(涉及掘路、占道的需提供)。

1.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的承诺书;
2.
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承诺书;
3.
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项目开工前

全程在《吉林省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中申报的项目

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公共建筑进行二次装修装饰时,房屋产权人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扫描件;非房屋产权人进行房屋装修装饰的,须出具房屋所有权证、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人同意装修装饰施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
依法招标发包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直接发包的工程,提供《工程直接发包情况告知表》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政府采购的工程,提供《采购任务通知书》(若无《采购任务通知书》提供《采购计划表》)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
4.
相关部门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
委托工程监理的,提供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6.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其中: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或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的工程,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技术鉴定,出具加固补强方案,并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7.
若涉及建筑物外立面装修改造、在屋顶增加附着物(如钢架、桁架等)的,需要提交规划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原件扫描件。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公共建筑进行二次装修装饰时,房屋产权人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扫描件;非房屋产权人进行房屋装修装饰的,须出具房屋所有权证、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人同意装修装饰施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
依法招标发包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直接发包的工程,提供《工程直接发包情况告知表》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政府采购的工程,提供《采购任务通知书》(若无《采购任务通知书》提供《采购计划表》)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
4.
相关部门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
委托工程监理的,提供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6.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其中: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或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的工程,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技术鉴定,出具加固补强方案,并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7.
若涉及建筑物外立面装修改造、在屋顶增加附着物(如钢架、桁架等)的,需要提交规划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原件扫描件。


1.
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承诺书;
2.
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项目开工前

全程在《吉林省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中申报的项目

2

安全监督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1.建设单位承诺按合同约定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承诺书扫描件;
2.
危大工程清单及其专项施工方案已编制完成的承诺书的扫描件;
3.
建设、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扫描件。


建设、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扫描件。

1.建设单位承诺按合同约定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承诺书扫描件;
2.
危大工程清单及其专项施工方案已编制完成的承诺书的扫描件。

项目开工前

全程在《吉林省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中申报的项目

(一)对建设单位承诺按合同约定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承诺情况的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机构在首次监督检查时,核查其相关拨付凭证。
(二)对危大工程清单及其专项施工方案已编制完成承诺情况的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机构在首次监督检查时,核查危大工程清单及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内容和标准编制完成。
(三)对逾期未完成相关事项或未履行承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要求,将申请人不履行承诺的行为列入不诚信信息,推送省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取消其“以告知承诺制申办行政审批”的资格。对情形严重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实行联合惩戒。

3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行政许可

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1.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项目还需提交设计单位出具的证明建设项目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论证报告;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
人防部门提供是否结建文件;
4.
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核发的建设项目投资审批(含核准、备案)文件;
5.
项目在城市规划区之外的要有相关认定材料
6.
申请减免建设或减免缴纳易地建设费的,还应提交符合享受国家减免政策规定项目的有效认定文件;
7.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申请表。

1.告知承诺书;
2.
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项目还需提交设计单位出具的证明建设项目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论证报告;
3.
人防部门提供是否结建文件;
4.
项目在城市规划区之外的要有相关认定材料;
5.
申请减免建设或减免缴纳易地建设费的,还应提交符合享受国家减免政策规定项目的有效认定文件;
6.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申请表。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
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核发的建设项目投资审批(含核准、备案)文件。

项目开工前

全程在《吉林省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中申报的项目

1.整改和撤销行政许可。人防办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后,被审批人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当限期整改;期限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失信行为。人防办在撤销人防行政许可决定后,向申请人发出《不良信用记录单》。
2.
失信联合惩戒。人防办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在人防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事项失信行为的记录、认定和使用工作。将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报送长白山管委会政数局,依据长白山管委会信用“四张清单”,严格执行联合惩戒机制,对涉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采取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联合惩戒措施。
  

4

人防工程(兼顾人防需要)设计审核(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1.初步设计方案联合审查人防意见落实情况;
2.
防空地下室(兼顾人防需要)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3.
防空地下室(兼顾人防需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1.告知承诺书;
2.
初步设计方案联合审查人防意见落实情况;
3.
防空地下室(兼顾人防需要)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防空地下室(兼顾人防需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质量监督交底会前

全程在《吉林省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中申报的项目

1.整改和撤销行政许可。人防办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后,被审批人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当限期整改;期限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失信行为。人防办在撤销人防行政许可决定后,向申请人发出《不良信用记录单》。
2.
失信联合惩戒。人防办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在人防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事项失信行为的记录、认定和使用工作。将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报送长白山管委会政数局,依据长白山管委会信用“四张清单”,严格执行联合惩戒机制,对涉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采取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联合惩戒措施。
  

5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其他行政权力

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1.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
2.
人防工程施工合同;
3.
人防工程专项监理规划;
4.
人防工程监理合同;
5.
防护设备安装合同;
6.
印有审图章的施工图纸。

1.告知承诺书;
2.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
3.
人防工程施工合同;
4.
人防工程监理合同;
5.
防护设备安装合同;
6.
印有审图章的施工图纸。

人防工程专项监理规划。

技术交底会前

全程在《吉林省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中申报的项目

1.整改和撤销行政许可。人防办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后,被审批人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当限期整改;期限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失信行为。人防办在撤销人防行政许可决定后,向申请人发出《不良信用记录单》。
2.
失信联合惩戒。人防办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在人防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事项失信行为的记录、认定和使用工作。将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报送长白山管委会政数局,依据长白山管委会信用“四张清单”,严格执行联合惩戒机制,对涉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采取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联合惩戒措施。
  

6

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1.验收备案申请表;
2.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附件;
3.
人防工程信息登记表;
4.
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预案;
5.
人防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

1.告知承诺书;
2.
验收备案申请表;
3.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附件;
4.
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预案;
5.
人防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

人防工程信息登记表。

工程使用前

全程在《吉林省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中申报的项目

1.整改和撤销行政许可。人防办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后,被审批人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当限期整改;期限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失信行为。人防办在撤销人防行政许可决定后,向申请人发出《不良信用记录单》。
2.
失信联合惩戒。人防办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在人防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事项失信行为的记录、认定和使用工作。将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报送长白山管委会政数局,依据长白山管委会信用“四张清单”,严格执行联合惩戒机制,对涉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采取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联合惩戒措施。
  

7

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审批

行政许可

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1.单建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批表;
2.
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立项文件、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或其他可证明拆除、报废原因属实的材料;
3.
补建协议书及设计说明或方案图;
4.
补建人防工程经发局立项文件、规划许可证;
5.
拆除、报废人防工程承诺书;
6.
补偿缴款凭证。

1.告知承诺书;
2.
单建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批表;
3.
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立项文件、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或其他可证明拆除、报废原因属实的材料;
4.
补建协议书及设计说明或方案图;
5.
补建人防工程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立项文件、规划许可证;
6.
拆除、报废人防工程承诺书。

补偿缴款凭证。

拆除工程前

全程在《吉林省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中申报的项目

1.整改和撤销行政许可。人防办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后,被审批人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当限期整改;期限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失信行为。人防办在撤销人防行政许可决定后,向申请人发出《不良信用记录单》。
2.
失信联合惩戒。人防办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在人防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事项失信行为的记录、认定和使用工作。将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报送长白山管委会政数局,依据长白山管委会信用“四张清单”,严格执行联合惩戒机制,对涉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采取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联合惩戒措施。
  

8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兼顾人防需要审查

行政许可

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1.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兼顾人防需要申请表;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件、附图;
3.
项目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规模材料。

1.告知承诺书;
2.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兼顾人防需要申请表;
3.
项目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规模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件、附图。

项目开工建设前

全程在《吉林省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中申报的项目

1.整改和撤销行政许可。人防办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后,被审批人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当限期整改;期限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失信行为。人防办在撤销人防行政许可决定后,向申请人发出《不良信用记录单》。
2.
失信联合惩戒。人防办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在人防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事项失信行为的记录、认定和使用工作。将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报送长白山管委会政数局,依据长白山管委会信用“四张清单”,严格执行联合惩戒机制,对涉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采取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联合惩戒措施。
  

9

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

行政确认

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要求归档的工程文件

1.告知承诺书;
2.
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要求归档的工程文件(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
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0个工作日

 

如未履行承诺,则联系企业尽快提交材料。

10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行政许可

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
2.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3.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
4.
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

1.告知承诺书;
2.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3.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
4.
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

安全设施设计开始前

全程在《吉林省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中申报的项目

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企业和群众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对审批时限内发现申请人承诺不实的,应立即终止许可办理程序。对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发现申请人承诺不实的,应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
要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等实施在线核查,也可以通过检查、勘验等方式开展现场核查。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烦企扰民。

11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2.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安全设施设计。

1.告知承诺书;
2.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安全设施设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竣工验收前

全程在《吉林省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中申报的项目

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企业和群众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对审批时限内发现申请人承诺不实的,应立即终止许可办理程序。对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发现申请人承诺不实的,应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
要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等实施在线核查,也可以通过检查、勘验等方式开展现场核查。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烦企扰民。

12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申请书;
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3.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
4.
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

1.告知承诺书;
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3.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
4.
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竣工验收前

全程在《吉林省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中申报的项目

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企业和群众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对审批时限内发现申请人承诺不实的,应立即终止许可办理程序。对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发现申请人承诺不实的,应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
要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等实施在线核查,也可以通过检查、勘验等方式开展现场核查。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烦企扰民。

13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 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及申请报告;
2.
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3.
安全设施设计;
4.
采矿许可证或划定矿界范围批复(矿山建设提供);
5.
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

1.告知承诺书;
2.
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3.
安全设施设计;
4.
采矿许可证或划定矿界范围批复(矿山建设提供);
5.
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及申请报告。

竣工验收前

全程在《吉林省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中申报的项目

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企业和群众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对审批时限内发现申请人承诺不实的,应立即终止许可办理程序。对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发现申请人承诺不实的,应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
要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等实施在线核查,也可以通过检查、勘验等方式开展现场核查。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烦企扰民。

14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 竣工验收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
2.
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3.
防雷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
4.
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

1.告知承诺书;
2.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
3.
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4.
防雷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

1.告知承诺书;                                           2.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
3.
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4.
防雷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

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

30个工作日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企业和群众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对审批时限内发现申请人承诺不实的,应立即终止许可办理程序。对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发现申请人承诺不实的,应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
要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等实施在线核查,也可以通过检查、勘验等方式开展现场核查。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依托信息化手段,将承诺情况及时准确推送给有关监管人员,同时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烦企扰民。

15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强制性评估

长白山管委会地震局

1.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查申请表;
2.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1.告知承诺书;
2.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查申请表。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在下达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全程在《吉林省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中申报的项目

撤销批复。

16

取水许可

行政许可

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3.
审批项目涉及第三者水事权益的有关协议;
4.
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备案材料;
5.
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文件。

1.告知承诺书;
2.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3.
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备案材料。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
审批项目涉及第三者水事权益的有关协议;
3.
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交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文件。

30个工作日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特定事项外,均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1.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核查。
2.
依托在线平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核查。
3.
运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17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审核

行政许可

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审查文件;
2.
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编制的大中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1.告知承诺书;
2.
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编制的大中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审查文件。

30个工作日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特定事项外,均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1.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核查。
2.
依托在线平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核查。
3.
运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18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行政许可

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技术报告;
2.
企业申请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建设项目涉及第三者水事权益签署的有关协议;
4.
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
5.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申请书。

1.告知承诺书;
2.
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技术报告;
3.
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

1.企业申请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建设项目涉及第三者水事权益签署的有关协议;
3.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申请书。

10个工作日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特定事项外,均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1.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核查。
2.
依托在线平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核查。
3.
运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19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行政许可

1.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2.
建设项目涉及第三者水事权益签署的协议;
3.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申请书;
4.
营业执照/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或备案材料。

1.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技术报告;
2.
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可研报告或设计报告);
3.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申请书;
4.
企业申请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
建设项目涉及第三者水事权益签署的有关协议。

1.告知承诺书;
2.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3.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或备案材料。

1.告知承诺书;                                             2.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3.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或备案材料。

1.建设项目涉及第三者水事权益签署的协议;
2.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申请书;
3.
营业执照/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0个工作日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特定事项外,均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1.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核查。
2.
依托在线平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核查。
3.
运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审批

行政许可

1.告知承诺书;
2.
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技术报告;
3.
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可研报告或设计报告)。

1.告知承诺书;                                             2.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技术报告;
3.
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可研报告或设计报告)。

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申请书;
2.
企业申请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建设项目涉及第三者水事权益签署的有关协议。

10个工作日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特定事项外,均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1.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核查。
2.
依托在线平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核查。
3.
运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20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申请文件;
2.
主体工程项目建设的批准文件;
3.
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涉及到利害关系各方的协议书。

1.告知承诺书;
2.
主体工程项目建设的批准文件;
3.
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涉及到利害关系各方的协议书。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申请文件。

8个工作日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特定事项外,均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1.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核查。
2.
依托在线平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核查。
3.
运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2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其他行政权力

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表》;
2.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3.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4.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表;
2.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即来即办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特定事项外,均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1.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核查。
2.
依托在线平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核查。
3.
运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2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
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文件;
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

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文件。

即来即办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特定事项外,均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1.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核查。
2.
依托在线平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核查。
3.
运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23

临时使用林地审批

行政许可

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1.
违法使用林地查处情况报告;
2.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协议;
3.
使用林地申请表;
4.
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
5.
资质证明;
6.
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7.
林业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查意见;
8.
用地单位申请文件;
9.
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现状调查表)。

1.告知承诺书;
2.
违法使用林地查处情况报告;
3.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协议;
4.
使用林地申请表;
5.
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
6.
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7.
林业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查意见;
8.
用地单位申请文件;
9.
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现状调查表)。

资质证明。

5个工作日

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安全生产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外,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

按照《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不能补正全部材料或所补正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容缺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应当终止办理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连同申请材料经窗口退回申请人。申请人因容缺受理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对申请人的失信信息进行登记,取消其“以告知承诺制申办行政审批”的资格。对情形严重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24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 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行政许可

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1.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
2.
建设项目土地权属证明;
3.
建设项目选址的书面申请;
4.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说明书或经发展计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等文件;
5.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1.告知承诺书;
2.
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
3.
建设项目土地权属证明;
4.
建设项目选址的书面申请;
5.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说明书或经发展计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等文件。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5个工作日

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安全生产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外,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

按照《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不能补正全部材料或所补正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容缺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应当终止办理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连同申请材料经窗口退回申请人。申请人因容缺受理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对申请人的失信信息进行登记,取消其“以告知承诺制申办行政审批”的资格。对情形严重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25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行政许可

长白山管委会旅游文体局

1.建设单位申请函(文物保护);
2.
工程对文物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报告及为保护文物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所采用的相关措施设计;
3.
文物保护单位的具体保护措施;
4.
考古勘探发掘资料;
5.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1.告知承诺书;
2.
建设单位申请函(文物保护);
3.
工程对文物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报告及为保护文物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所采用的相关措施设计;
4.
文物保护单位的具体保护措施;
5.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考古勘探发掘资料。

10个工作日

1.建设工程位于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
2.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符合保护规划要求,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3.
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关于该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具体管理规定和要求。

工程建设的申请考古调查、勘探。审批中,根据考古项目工作计划,对考古工地工作进展情况要进行随时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根据考古调查勘探报告,出具地下文物保护意见。对需要开展考古发掘的项目,及时通知建设(用地)单位,并依照相关规定组织考古单位开展发掘工作,出具考古发掘后的地下文物保护意见。审批后,对工程施工超出考古勘探范围进行监督。

26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

1.施工图设计文件;
2.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3.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申请书。

1.告知承诺书;
2.
施工图设计文件;
3.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申请书。

项目开工前

全程在《吉林省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中申报的项目

整改和撤销行政许可。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后,被审批人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当限期整改;期限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将撤销行政许可并将其列入失信行为名单。

27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

1.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申请书;
2.
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3.
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文件;
4.
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
5.
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或质量监督申请材料;
6.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措施的材料;
7.
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

1.告知承诺书;
2.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申请书;
3.
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4.
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
5.
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或质量监督申请材料;
6.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措施的材料;
7.
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

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文件。

项目开工前

全程在《吉林省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中申报的项目

整改和撤销行政许可。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后,被审批人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当限期整改;期限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将撤销行政许可并将其列入失信行为名单。

28

对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

1.质量评定报告;
2.
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
3.
工程质量评定或者评估报告;
4.
工程质量保修书;
5.
基本建设程序文件;
6.
对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的公路工程项目报备申请文件;
7.
许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告知承诺书;
2.
质量评定报告;
3.
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
4.
工程质量评定或者评估报告;
5.
工程质量保修书;
6.
基本建设程序文件;
7.
许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对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的公路工程项目报备申请文件。

30个工作日

全程在《吉林省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中申报的项目

如未履行承诺,将其列入失信行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