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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属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均可通过“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或“吉事办”小程序进行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
一、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的条件
(一)夫妻双方均为初婚,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如有违法收养子女应计入生育子女数量。
(二)再婚夫妻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如有违法收养子女应计入生育子女数量。
二、应提交的证件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婚育情况承诺书(下载模板)。
(二)已经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补办生育服务证的,还需提交第二个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事时限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接到办证申请后,进行信息审核,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办证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所需的材料或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原因;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办证平台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办理承诺
网上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与政务大厅计划生育窗口签发的《二孩生育服务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人可以凭此凭证到发证单位计划生育窗口免费换取《二孩生育服务证》。
五、证件打印方式
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可通过登录“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或“吉事办”小程序,输入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获取查询验证码,查询证件办理情况,审核通过的可以自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