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查询
自2020年11月1日起涉及与海南省的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由省级医保经办机构协调相关地区协助办理,通过办公平台传送相关办理材料,第一时间为其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并及时划转个人医保账户,相关必要的纸质材料,通过快递方式进行补寄。
申请范围
需要在吉林省与海南省间进行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参保人员
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4.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流程

情形一:海南省转入到吉林省

流程
参保人登录“医保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进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界面或前往转入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填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上传或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或社保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发起申请。
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与临河街交汇第一国际中心A座二楼窗口
电话
0431-96618

情形二:吉林省转出到海南省

流程
参保人到海南省医保服务中心填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由海南省医保服务中心向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发起转出申请并通过办公平台发送相关材料。

向您温馨提醒

参保人发起申请后由医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并传送材料:

1. 转出业务先由所属经办机构传送至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再传送至海南省进行办理;

2. 转入业务先由海南省传送至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再传送至所属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