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后台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梨树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后台工作人员行为,加强后台工作人员管理,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办法。
大厅后台人员参照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认真遵守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树立良好形象。具体要求如下:
一、仪表形象
1.后台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着法定职业制服或正装,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准穿短裤、背心、拖鞋上班。
2.发型端雅、发色符合常规,不准留与身份不符的发型、染颜色鲜艳的头发和留过长的指甲。
3.男同志不准留胡须、戴墨镜,女同志化妆要大方适度,佩带饰品要庄重得体。
二、工作纪律
4.承担审批服务的后台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实施审批服务,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和办事程序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5.工作时间不准在电脑上玩游戏、看股市、看视频、看网络小说、网上聊天、网上购物、听音乐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6.工作时间不准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串岗聊天、打瞌睡、在后台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等。
7.不准在大厅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及乱丢乱扔等行为。
8.要廉洁勤政、秉公办事,不准损坏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
9.不准擅自将非大厅人员带到后台工作区。
三、办公秩序
10.后台办公桌面参照窗口摆放规范,物品摆放整齐,桌面保持整洁。
11.后台办公区域内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保持整齐清洁。
12.不准在后台区域内晾挂和搭放衣物。
13.非办公用品,包括沙发、花盆、鱼缸、自带的饮水机,不得在后台存放。
四、考勤与请销假制度
14.严格遵守大厅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后台人员与窗口人员一样刷脸考勤,接受中心不定期抽查。
15.因工作实际需要勘查现场、外出等请销假,要事前请假,半天之内由各窗口负责人批准报监督科备案,半天以上一日之内的由政务中心窗口带班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的报政务中心主管主任批准,超过三天的报政务中心主任批准。
16.后台工作人员无故不到中心办公1天,被中心发现查实的,取消该后台使用权限。
17.后台工作人员管理纳入中心考核体系,如有违反按照中心考核办法规定处理。
本办法由梨树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梨树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