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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梨树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窗口服务人员“十不准”
发布时间:2018-12-04 20:35:00

梨树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窗口服务人员“十不准”

 

 

 

 

为规范梨树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窗口人员管理,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质量,经县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决定,县政务大厅窗口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实行“十不准”:

不准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睡岗、嬉笑聊天;

不准不按规定着装、带胸牌;

不准态度冷漠、遇事推诿、多次告知、超时办结、让群众多次跑;

不准向办事对象“吃拿卡要”,弄虚作假,违规审批;

不准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不准饮酒上岗、窗口进餐、吃零食、吸烟;

不准戴耳机、玩电脑、手机、玩游戏、炒股、网购、看视频、看小说;

不准文件物品、材料随意堆放,乱挂乱画;

不准跨越窗口柜台、损坏办公设施设备;

不准私自按评价器或找人代按评价器。

驻厅部门负责本单位窗口人员日常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全天巡视检查。县“只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检查组不定期抽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违反规定,依照县纪委监委及县政务大厅有关规定处理。

 

 

 

 

梨树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