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窗口人员管理,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质量,经市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决定,市政务大厅窗口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实行“十不准”:
一、不准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睡岗、嬉笑聊天;
二、不准不按规定着装、带胸牌;
三、不准态度冷漠、遇事推诿、多次告知、超时办结、让群众多次跑;
四、不准向办事对象“吃拿卡要”,弄虚作假,违规审批;
五、不准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六、不准饮酒上岗、窗口进餐、吃零食、吸烟;
七、不准戴耳麦、玩电脑、手机、玩游戏、炒股、网购、看视频、看小说;
八、不准文件物品、材料随意堆放,乱挂乱画;
九、不准跨跃窗口柜台、损坏办公设施设备;
十、不准私自按评价器或找人代按评价器。
驻厅部门负责本单位窗口人员日常管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全天巡视检查。市“只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检查组不定期抽查。市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组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违反规定,依照市纪委监委及市政务大厅有关规定处理。
四平市人民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