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遗失补发公告 编号:2019-59
因权利人陶梅香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现申请遗失补发证书,经初步审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安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安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补发不动产权证,注销原证。
特此公告
权利人:陶梅香
土地证号:安国用2016字第00260458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安图房权证明月镇字第00067372号
地号:04-04-1
坐落:明月镇九龙路2-41号农业银行住宅楼
建筑面积:58.61平方米
分摊土地面积:22.02平方米
使用权类型:租赁
用途:住宅
联系地址:安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3-5830625
公告期限:2019年06月03日 - 2019年06月23日
安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