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省政务大厅进一步预防“非典”应急措施 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 (2003年5月19日) 为了有效预防“非典”,保障大厅全体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大厅工作秩序,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按照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并征求了大厅各党支部书记意见,在已有预防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预防工作,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一、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大厅所有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条例、部署等,提高认识,科学预防,遵守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预防“非典”的规定,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格实行报告制度。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包括家属和接触过的人)出现发热、隔离或到过疫情性高发地区时,要及时向大厅报告。各支部书记或窗口负责人要经常了解情况,并及时向大厅协调督查处反映情况。 三、加强重点预防。对于从“非典”高发地区直接来大厅的办事人员,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今年5月2日的《通告》第四条规定:“凡抵长的外埠人员,必须到指定宾馆隔离休息观察14天,隔离休息观察期过后,没有出现体症异常者,方可外出活动。”请其提供有关证明方能进入大厅办理有关事宜,对此要做好有关解释工作。遇有特殊情况,报告大厅协调督查处处理。 四、减少人员往来。各窗口部门要尽量通过邮寄、交换和通过办公局域网方式办理审批事宜,减少非必需的人员往来和直接接触。 五、设立红外测温仪。在大厅一楼处设立红外测温仪,由专人负责对外来办事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若发现发烧情况,不准其进入大厅,并立即向省、市“非典”办报告。 六、进行人员登记。为了加强大厅管理,请前来办事人员一律走中间楼梯。2―5层楼电梯暂时停运。外来办事人员按要求填写《登记表》。 七、日测体温。发给每个窗口人员一个体温计,要求每天进行体温自测,如有异常要立即向协调督查处报告。 八、加强窗口防护。在窗口工作区域设置一米线、提示牌,要求外来办事人员在规定的距离向工作人员申办有关事宜。窗口人员受理项目时,要戴口罩。 九、搞好卫生消毒。后勤人员在做好每天两次全面消毒的同时,还要对大厅的工作台、过道、卫生间里的水笼头、门把手等人群经常接触的部位进行定时消毒。工作环境白天要开窗通风,禁止开启空调。 十、实行分餐。由于6楼就餐地点狭小拥挤,为预防万一,近期采取分餐办法,暂时由食堂工作人员送盒饭至窗口。请各窗口工作人员配合支持。后勤物业部门搞好伙食调剂,加强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个人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