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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

  申请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所需要件 

  1、《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验资报告;

  6、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7、经理的任职文件;

  8、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

  9、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办理单位: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地址:普阳街3177号 市政务大厅

  电话:12365 0431-88779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