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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居住证

  居住证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

  所需材料 

  1、户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申领人年龄为18周岁至49周岁的,其本人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婚育状况证明;

  3、确定居住一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包括自有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入住证明等。

  居住证持有人待遇 

  1、持有人的未成年共同居住子女,可以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就近安排就读;

  2、持有人可以在本市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持有人及其共同居住子女,可以按规定在本市享受计划免疫和传染病防治服务;

  4、持有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5、持有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务。

  办理单位: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2627

  电话:0431-88907112 0431-88922156 0431-8890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