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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办理单位:长春市省教委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安达街229 

  电话:043182726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