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及政务大厅,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政务大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秘书局关于开展“简政放权,我来@国务院”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51号)通知要求,更好地在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展示我省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定于2016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开展“简政放权,我来@国务院”新媒体互动活动,并围绕简政放权落实情况征集网民意见和建议。为推动活动有效开展,我省各级政务大厅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秘书局的要求,积极有效开展好线下推广活动。
二、各级政务大厅要在办事群众较集中区域展示活动海报宣传品,并在电子大屏幕系统播放活动宣传短片。宣传品和宣传短片由国务院办公厅中国网运行中心提供。本次活动结束后,意见征集通道将长期开放,并继续展示相关宣传品,供办事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明确1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11月10日前要报送本地政务大厅参与此项工作情况(样式见附表一)。对此次活动中组织得力、效果明显的政务大厅,中国政府网及其微博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将择优展示。
四、为便于邮寄相关物品,各地政务大厅请于9月26日下班前报送各地政务大厅信息统计表(附表二)。
联系人:孙世林,联系电话:82752702,82752701(传真),邮箱343221068@qq.com)
附件: 1.“简政放权,我来@国务院”新媒体活动组织情况反馈样式
2. 各地政务大厅信息统计表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 公开协调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