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验学历(位)证书遗失补验
申请条件:
学历(位)验证证明书遗失,可申请补验。
办理材料:
1、学历(位)证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以下材料取其一种:①前一次鉴定报告复印件。②受理点发票原件或发票复印件。③受理点开据已验证证明单。
办理流程:
1、为人才引进,职称申报,考试报名等项目审批中的学历(位)资格条件的合法性进行认定。
2、为用人单位人才招聘、选拔、管理过程中对个人提供的学历(位)证书的真伪性进行甄别。
3、社会各类人才持有的学历(位)证书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办理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
电话:0431-85679952
热线: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