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
申请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参加并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所需要件
1.考试成绩合格单;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免试科目人员提供);
3.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以上)证书(参加全科考试人员提供);
4.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承诺时限
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决定后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办理单位:长春市财政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88
电话:0431-85109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