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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工程建设项目调整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申报材料 采用承诺制容缺的材料或办理程序 承诺提交时间(节点) 适用条件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主项 子项
1 取水许可 行政许可 市水务局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3、审批项目涉及第三者水事权益的有关协议;
4、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备案材料;
5、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文件 。
备案承诺制: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第七部分为承诺书)。
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文件 。
该事项采取备案承诺制管理,不再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由水利部门直接审核。
企业作出承诺后即来即办 地表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年取水量5 万立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 1、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核查。
2、依托在线平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核查。
3、运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2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3、审批项目涉及第三者水事权益的有关协议;
4、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备案材料;
5、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文件 。
告知承诺:
1.告知承诺书;
2.取水许可申请书;
3.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及批复(已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的属地政府提供)。
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2.审批项目涉及第三者水事权益的有关协议;
3.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备案材料。
调整内容:
对已实施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地表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年取水量5 万立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
3 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建委 1、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总平面图、附件)                               3、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审图合同(涉及结构变化的改造工程须提供安全鉴定报告、安全检测报告)              
4、完整的勘察文件及全套施工图纸    
5、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
1、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总平面图、附件)                                                                 
3.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涉及结构变化的改造工程须提供安全鉴定报告、安全检测报告)
4、完整的勘察文件及全套施工图纸
5、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
调整内容:
1.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
2.审图合同。
项目开工前 调整内容:
应用长春市施工图专家评审平台建设项目
1、整改和撤销行政许可。市建委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后,被审批人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当限期整改;期限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失信行为。市建委在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后,向申请人发出《不良信用记录单》。
2、失信联合惩戒。市建委负责告知承诺事项失信行为的记录、认定和使用工作。将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报送市政数局,严格执行联合惩戒机制,对涉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采取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联合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