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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换发、补发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证

  换发、补发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证 

  在华永久居留证,即对在我有关单位任职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在中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国籍投资者、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以及夫妻团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亲属等家庭团聚人员,可以授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即中国“绿卡”。

  申请条件 

  1、 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应当在证件有效期满前1个月以内申请换发;

  2、证件内容变更的,应当在情况变更后1个月以内申请换发;

  3、证件损坏或者遗失的,应当及时申请换发或补发;

  4、《管理办法》实施前已经批准在中国定居或被授予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应换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所需要件 

  1、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明;

  2、填写《外国人换发或补发永久居留证件申请表》;

  3、《管理办法》实施前已经批准在中国定居或被授予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还需出示《外国人居留证》;

  4、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办理单位: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2627

  电话:0431-88907112 0431-88922156 0431-8890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