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
新修改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于2016年3月30日起正式施行。
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全会公报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也就是说,允许“二孩”而不是“二胎”,例如已经生育双胞胎的夫妻就不能再次生育 。
可以申请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吉林省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单独二胎办证指南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一胎生育情况证明
3、婚育情况证明
4、再生育证明
5、身份证
6、结婚证
7、夫妻合影
要求再生育的特殊情况
关于特殊情况再生育问题。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五项“因特殊情况要求再生育的”中的“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夫妻一方患不孕症,收养(包括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后怀孕和拟利用医学辅助技术手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
(2)夫妻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均为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了两个以上子女,需要用再生育子女的脐带血为其同胞哥哥或姐姐治疗血液疾病的;
(4)其他不可预知的个别情形。
办理单位:长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111号长春市政府1709室
办理电话:0431-88777625 0431-88777629 0431-88777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