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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保险类别 

  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

  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

  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

  工伤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本人身份证

  待遇类型 

  1、医疗康复待遇

  2、停工留薪期待遇

  3、伤残待遇

  4、工亡待遇

  办理单位: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

  电话:0431-8869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