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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申请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胜任工程建设的现场造价工作;

  3、已取得《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企业通过加密锁登录《吉林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cx.jljsw.gov.cn)进行申报,要求上传相关的证件的彩色扫描件;

  (二)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同时核实证件的原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注册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审查人员责任,并将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上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省住建厅网站(网址:http://jst.jl.gov.cn/jzgl/xwdt/)上进行公示、公告。

  受理时间 

  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每年集中受理四次。一般情况下受理时间统一安排在1月、4月、7月、10月份的第二周,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企业申报时间自行安排。

  拟初始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每周三、四受理(1月、4月、7月、10月除外)。

  注册有效期满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办理时限 

  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审批工作。拟初始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利用网络“系统”进行二级建造师注册的申报和审批,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对建造师进行科学地管理,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办理单位: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2909室

  电话:0431-8275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