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定级
凡毕业生将自己档案存放在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人才中 心)的,人才中心将根据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的授权,为存放满一年的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得到全国各地人事人 才机构的互认,它将是大学毕业生考入公务员队伍或进入事业单位核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大学毕业生办理异地调动手续的 必备条件。
申请条件
1、国家正规全日制统招毕业生;
2、在派遣单位或改派单位工作满一年;
3、档案存放在单位上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注:户口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或放在学校的,属于未就业托管,按政策是不能办理转正定级的。
所需材料
1、提供报到证原件(蓝联)
2、填写《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登记表》
3、持身份证、户口本
4、《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
办理流程
一、单位委托人事代理或个人委托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提交毕业生本人800字以上的见习期工作总结,用人单位签发考核(盖章)意见后报送所属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确定工资级别,初次认定技术职称,审核后装入本人档案,作为干部身份的依据。
二、用人部门填写事项所在部门考核意见一栏,请用人部门结合新进校人员实际表现情况,经部门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签署评语及考核意见。如同意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考核鉴定评语,结尾部分写明“同意该同志按期转正定级”,注明申报时间并加盖部门公章。
办理单位: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安达街229
电话:0431-8878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