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补领
机动车号牌是指在法定机关登记的准予机动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标志。机动车号牌出现损毁或丢失,需到车辆所属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换领机动车号牌。
所需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备注: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提供抵押权人签署意见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未申领或遗失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要先申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再办理补牌证业务;机动车登记证书存档未发的,需车辆管理所档案科出具核档意见后再办理补牌证业务。)
4、《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办理指南
1、申请人在车管所现场领取《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登记审核岗受理审核资料,出具受理凭证;所有人为个人的由车主本人在申请表上机动车所有人签字栏中签字所有人为单位或由代理人申请办理的,代理人填写机动车所有人相关信息,在代理人签字栏内签字。
3、办事大厅收款处交款;
4、制牌厂预约制牌;
5、领取机动车号牌。
办理单位:长春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各区、县车辆管理所)(http://www.ccga.gov.cn/ga/1/tindex.shtml)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
电话:0431-87088722 0431-87088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