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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是指除汽油、柴油发动机之外所有其它能源汽车.包括燃料电池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氢能源动力汽车和太阳能汽车等。其废气排放量比较低。长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中央财政补贴申请流程 

  市财政局、市工信局依照“年初预拨,下年清算”原则,按程序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地方财政补贴申请流程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于每月前3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度本市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材料报市交通局审核,同时将资料及新能源推广计划提供给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程序逐级呈报。省级补贴资金拨付到市财政账户后,由市财政局按季度将省、市补贴资金统一拨付给补贴申请单位。 

  地方财政补贴申请资料 

  新能源汽车销售给单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车辆买卖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销售给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非本地户籍的需一并提供长春市社会保险基金缴纳证明)、车辆买卖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 

  办理单位:长春市财政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88 

  电话:0431-85109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