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申领
依照法律交通工具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交通工具的驾驶证包括机动车驾驶证、游艇驾照、火车驾驶证、飞行执照、坦克驾驶员证明等。日常生活中的驾驶证,通常是指的是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受理条件
初学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
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3.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4.驾驶人标准照片(白底一寸彩照)
办理程序
1.申请人需到具有驾驶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驾驶员体检并取得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2.自行选择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学校学习培训。
3.考试全部合格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单位:长春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各区、县车辆管理所)(http://www.ccga.gov.cn/ga/1/tindex.shtml)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
电话:0431-87088722 0431-87088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