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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房地产变更登记

  房地产变更登记

  房地产权利人法定名称改变或房地产现状、用途变更时,当事人申请权属情况变化后的登记。

  变更条件

  1、房屋坐落的衔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2、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3、房屋翻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需要件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文件;

  5、其他相关文件。

  办理单位: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

  电话:04318181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