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社保
关闭

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

为了您浏览本站达到最佳效果

请点击下载此浏览器

便民服务

职业资格证

  职业资格证 

  职业资格证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申请条件 

  职业资格鉴定合格人员;

  职业资格鉴定申请所需条件

  1、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

  2、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操作技能考核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

  3、有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员;

  4、有完善的管理办法。

  办理指南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对具备条件的申报单位做出批复。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持职业资格鉴定成绩单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已经签章的职业资格证书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审核验印手续。

  办理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

  电话:0431-85679952

  热线: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