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还贷)
所需要件
1. 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 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 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 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种类分别提供相应合同、协议或批准文件和借款合同及复印件一份。
5. 凭以上四项到建行办理还贷提取登记,管理部出具《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登记表》(简称《还贷提取登记表》)一份,职工留存,作为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料。
6. 职工办理完还贷登记后,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需提供"贷款还款凭证"及复印件一份和建行出具的《还贷提取登记表》。
7. 需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① 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
②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办理指南
1. 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 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 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 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种类分别提供相应合同、协议或批准文件和借款合同及复印件一份。
5. 凭以上四项到建行办理还贷提取登记,管理部出具《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登记表》(简称《还贷提取登记表》)一份,职工留存,作为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料。
6. 职工办理完还贷登记后,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需提供"贷款还款凭证"及复印件一份和建行出具的《还贷提取登记表》。
7. 需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① 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
②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两种提取模式
1. 自己到柜台办理流程图(适用于所有提取范围)
2. 委托银行提取(适用于还贷提取)
办理单位: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芳草街1177号
电话:043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