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成一户。
申请条件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所需条件
1、房屋产权证明
2、户主及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3、户主及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分户程序
公房分户
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私房分户
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办理单位:吉林省(市、县)户政大厅电话
地址:长春朝阳区解放大路与万宝街交会处
电话:0431-8209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