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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变更籍贯

  变更籍贯 

  办更条件 

  1、申报户口时因公安机关工作失误填错或信息录入错误

  2、公民父母双方有一方籍贯是台湾省籍的,要求籍贯变更为台湾省籍的

  3、因父(或母)离异后与台湾省籍同胞组成新的家庭,其子女要求籍贯变更为台湾省籍的

  所需要件 

  1、本人书面申请报告(未成年人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

  2、祖父或父亲籍贯证明

  3、《户口簿》

  要求籍贯变更为台湾省籍的 

  1、本人书面申请报告(未成年人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

  2、县(市)、区以上对台办证明

  3、《户口簿》

  办理单位: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2627

  电话:0431-88907112 0431-88922156 0431-8890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