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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首次申请电子普通护照

  首次申请电子普通护照 

  电子护照,全称是携带有电子信息的护照,在传统护照的封面或者当中的某一页嵌入电子芯片,持照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照片图像、指纹等个人信息储存在芯片内。

  受理条件 

  本市居民及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因出国定居、旅游、探亲、商务、留学、劳务等,可以到我局申请办理电子普通护照。

  办理指南 

  1、照相并复印证件

  2、填写表格

  3、服务窗口递交申请

  4、交费

  5、审批并制证

  6、申请人取证

  办理时限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电子普通护照。

  2、申请人所持护照系我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审批签发,护照丢失的,在我局申请护照补发时,须由我局向审批签发该普通护照的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核查原发照情况,核查所需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内。

  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在市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

  加急业务: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离开学时间不足1个月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办理单位: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光明路688号

  电话:0431-88927465